揭秘!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如何炼成:缙云检察
第2809期
文字、图片:刘鹏程
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浙江共有8个基层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他们究竟有何“与众不同”?浙江检察推出系列策划,带大家一起揭开“谜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红色基因的“传承者”——缙云县检察院。
红色基因的“传承者”
缙云,是具有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县”,红色的基因奠定了缙云检察的赤诚底色。
近年来,缙云县检察院秉承“浙西南革命精神”,勇进求实争先,努力加强检察职能履行,自觉推动检察转型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是鼓励更是鞭策,我们将化之为动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服务丽水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检察长高德清说。
打击与保护
护航民企发展
缙云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将一面绣有“为民执法,秉公办案”的红色锦旗送到了缙云县检察院,感激其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所作出的努力。
“多亏检察官的帮助,让我们化解了危机,走出了困境。”缙云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江先生专程来到缙云县检察院,向检察官李国华致谢。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公司车间主任全某、财务人员丁某和技术员陈某,利用虚列工资支出方式侵占公司财产100余万元。
“这笔钱对企业来说很重要。”为此,李国华接手案件后,多次走访企业。当他得知被扣押的赃款未返还,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员工可能下岗的情况后,积极和县公安局沟通,助企业脱困。
同时,他还发现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及时发出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检察建议,引起企业高度重视,查漏补缺。
近年来,缙云县检察院精准“把脉”,积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2019年3月5日,他们前往农业农村局,调研“缙云烧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问题,并提出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保护等建议。“检察院来得太及时了,当时我们正为缙云烧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发愁。”副局长吴李琴感叹,“缙云烧饼”自此有了更强大的法律保障。
他们还编发《检察官的善意提醒》,通过司法实践中简单的案例和形象的漫画,讲述各行业企业运行过程中易触及法律底线的相关犯罪,深受企业家们点赞。
办案与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今年10月,在缙云县检察院对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杜某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我终于可以堂堂正正挺直腰板做人了。”今年10月,杜先生拿着锦旗和感谢信走进了缙云县检察院的大门。
2018年,杜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王慧琴进行第一次讯问时,他一个劲地说自己“冤”、“被人坑了”。可从案卷上看,杜某构成犯罪毫无问题。
“我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王慧琴耐心询问后,知道了原委。2015年,杜某因生产经营,急需资金,先后向汪某借了25万元。可他万万没想到,汪某伙同他人,硬是让自己还了87万元。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王慧琴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套路贷”案件。随后他们立即组建了专案组,启动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程序,通过查找相关证据,印证了原先的判断。
经查,汪某等人是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发放高利贷,通过“转单平账”“以贷还贷”,不断垒高“债务”;然后制造虚假借条和银行流水,再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侵占他人财物。杜某就是这么被“套路”了。
今年4月,缙云县检察院将犯罪集团中的李某等5人以涉嫌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相关人员最终受到了法律惩处,杜某也成功拿回了涉及其中的36万元退赃款。
7月21日,检察机关对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了这个解脱,杜某整整等待了两年,而检察官也为此坚持了两年。
“这件案件是我每年100多件案件中一个小写的‘1’,但对案件当事人来说确是一个大写的‘一’,足以影响他的一生。”王慧琴说。
2016年以来,该院做优做精刑事检察,积极开展“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改革,精准监督、优质办案,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1174件1703人、2392件3608人,监督立案56人、追漏34人、抗诉14件、纠违32次、刑事执行监督284件284人。
探索与创新
守护公共利益
2019年2月底,浙江省首笔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在缙云成功兑付。
“谢谢阿姨。”缙云6岁的小盈(化名)开心接过了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周岚和同事送去的公益“大礼包”——生活物资和文具用品。“这是我们探索还‘益’于未成年人的又一次尝试。”副检察长马晓峰说。
2018年,缙云一学校附近早餐店店主因为制作销售非法添加“甜蜜素”超过安全标准40倍的“问题馒头”,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需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万元。
在多方论证下,缙云县检察院最终决定将这笔公益诉讼赔偿金兑现成价值4345元的牛奶和15655元的苹果,以发放“营养餐”的形式补偿给学生,这起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近年来,缙云县检察院着力做好做广公益诉讼。探索监督路径,加强诉前磋商,实现行政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全覆盖;严格审批程序,积极办理“等”外案件;制定规程,创新方法,开展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试点工作。
先后办理了浙江省首例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首例“劳务代偿”公益诉讼案、首例英烈保护侵害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案件,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保护了公共利益。
2016年以来,缙云县检察院主动服务大局,彰显新时代检察新担当。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构建“监督惩处+修复补偿+源头治理+教育预防”体系,加强生态检察,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犯罪,加强追赃挽损,防范金融风险,开展贫困群体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建立涉诉困境儿童救助联动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与综合治理并重,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少捕慎诉”,加强司法和解,推进检务公开,探索检察听证,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该院2017-201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获评2017-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编辑:史 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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